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

成都村民告双流公安乱作为案开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汪美茹报道)今天(11月15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双流区兴隆镇保水村村民秦雪莉状告成都市双流公安分局行政乱作为一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第十八庭开庭审理。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村民秦雪梨和原告律师冉彤先生、公民代理人邓永亮等。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双流区分局警察和派出所干警等二人。

行政起讼的缘由是2010年10月,原告秦雪梨因为对当地不合法的土地征收政策及过程不满,便到双流县信访局要求给个肯定而又明确的说法,和信访局工作人员发生争吵,信访局工作人员报警,指责秦雪梨纠缠闹访。双流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没有进行真实情况调查即对秦雪莉进行殴打,随后对秦雪莉做出行政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

秦雪梨出来后,随即对双流分局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公安处罚的事实认定及证据不清,适用的法律体系也严重错误,作为社会基层职权部门是在滥用公权,故要求被告撤销双流县公安局双公(东)决字【2010】第2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告律师冉彤和公民代理邓永亮为当事人辩护的主要观点是:律师认为事件性质的认定就有严重的问题,其次是信访和分局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新的问题存在积压。第三律师当庭指责分局人员没有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没有真实反应表达当事人的感情和需要,才酿出冤案加错案的新危机事件。

整个庭审程序简单时间很短,开庭半个小时后,合议庭做出择日宣判的第一庭结果,最终结果敬请关注!


                                                                     公安坐在被告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