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济南60多市民申请反暴力拆迁游行获受理(组图)





(维权网信息员启明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20131022日,济南市部分被强拆户及关注强拆的市民,就济南市乃至全国近些年不断发生的违法、野蛮、暴力强拆事件,向济南市公安局提出了书面游行申请,以表达大家对违法、野蛮、暴力强拆行为的强烈抗议。
   
违法、野蛮、暴力强拆侵犯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侵犯了公民合法的居住权,使公民正常的生活、生存住所遭到了毁灭,使许多被强拆户因此而失去了家园、居无定所,有的还遭受到了身体的伤害。由此看出,济南一批被暴力拆迁受害申请游行是正义之举,是合法之举。

据参加申请游行的维权人士介绍:当日上午920分,12名代表代表60多联名申请人来到济南市公安局新址龙奥大厦,在济南市公安局接待大厅,李红卫、王瑞佳、田萍等11位代表在申请表上签上字递给公安局接待大厅的工作人员。20分钟之后得到回复:你们申请游行不归我们这里受理,你要到……。给了代表们一个详细的地址。

两个多小时,代表们坐车、换车到下午14012人才到公安局接待处给的地址处。在济南市治安管理分局办公楼三楼法制科韩科长接待的申请游行的李红卫、王瑞佳、田萍三名代表,高祥明因为是关注市民,不是拆迁户不让当代表。韩科长问代表李红卫:“你能够保证这些签名的人到时候都能到场吗?他们的住址身份证号电话你能够提供的吗?你能够保障他们的安全吗?”最后处长表示:“我们只负责受理,批准是济南市公安局的事。不过还从来没有批准过,好像全国也没有批准的先例。”韩暗示批准的可能性不大。递交申请前,大家也有这样的认识。但大家认为不批准应该给理由。

12名代表非常辛苦,从早晨7点到下午5点才陆续到家。从市区到市政府新址龙奥大厦就需要2个多小时,回来两个多小时。来回路上就4个多小时。代表们表示:如果不予批准他们还会继续申请。

众所周知,游行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力,符合习总书记依宪治国的理念,也符合习总书记走群众路线的思想。代表们说:我们的申请最终能否得以批准,这关系到习总书记依宪治国的理念能否被贯彻执行,走群众路线的理论能否得以实践,也关系到中国人的宪政梦是不是黄粱美梦,是不是南柯一梦,是不是白日做梦。

代表电话:李红卫:13012992453

          王瑞佳  13012981125

              13361062215


 
附:游行申请书
                
游 行 申 请 书
济南市公安局:
      
近些年来,济南市屡屡发生违法、野蛮、暴力拆迁的事件,许多被拆迁户因此失去了家园,无家可归。精神饱受摧残,也破坏了济南市的平安和谐。目前还有很多居民的家面临被违法强拆,为了防止悲剧的不断发生,也为了民众合法的私有财产及尊严不受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及游行示威法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游行,表达我们反对、抗议违法、暴力拆迁行为的愿望。
一、游行路线
解放阁—泉城路—大观园—纬二路—天桥南止。
二、标语口号
1
、拥护宪法,公民住宅不容侵犯。
2
、反对暴力拆迁,还我家园。
3
、依法治国,严惩腐败。
4
、我们要尊严,我们要居住权。
三、游行集会人数
预计此次参加游行人数为100人左右。
四、申请游行天数
游行自201311  1日至11 3 日连续游行三天。
五、游行时间安排
每天自上午9点钟开始,至下午3点钟结束。第二天和
第三天起止时间与111日时间相同。
六、集结地和解散地
在济南市解放阁进行集结,在济南市天桥南头进行解散。
七、游行负责人
此次游行集会负责人由李红卫、田萍、于修明、曹秀玲、
陈彭莲、高祥明、刘桂芹、王锐佳、高洪军负责。
八、其他事项
1
、此次游行不准备车辆参加,不使用音响设备。
2
、特请贵局届时安排警力维护游行队伍周边秩序。
3
、请贵局按照游行示威法规定的时间给予书面答复。


                             
申请时间:2013 10 22

北大槐树的拆迁 


12名代表都在上访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