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港闸法院剥夺公民代理权,南通张美珍要求看法官证(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31219日上午9点,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美琴、张建平诉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行政拘留案,原告委托倪文华代理。这是第二次开庭。第一次开庭时,刘海霞法官以审查代理人资格为由,宣布休庭。今日开庭,该院戒备森严,安检口站满特勤,只发十张旁听者,须预先交身份证检验。陆红霞、张华、张萍、储开宏等交了身份证也不能旁听,因为她们已经被港闸法院非法列入禁入的黑名单。

开庭时,刘海燕法官宣布不准倪文华代理。倪文华问刘法官不准代理有何依据?刘法官说:南通中院的文件。倪文华反驳说:南通中院的文件能对抗最高院【201193号文件吗?刘法官不顾最高院文件的规定,蛮横地说:本院就不准你代理。

原告张美琴说,倪文华在全国各地都可以代理,而你不准倪文华代理,我们认为你不懂法,怀疑你的法官资格,请你出示法官证。刘海燕法官对张美琴说,法律没有规定你可以查看法官证。张美琴说,你刁难公民代理,我们也有权要求你出示法官证。刘海燕法官恼羞成怒,擅自离席而去。过了一段时间,刘海燕法官才坐到法官席上,未经合议庭合议,擅自宣布今天不开庭了。

今天来旁听的基本上都是退休职工,还有80多岁的老人,大部分却不能进入法庭,而只能站在法院外等待庭审结果。当老人们听到法院拒绝开庭时,愤怒地指责港闸法院说,这是故意折腾老人,第一次开庭,法官借口审查公民代理,拒绝开庭。今天是第二次,又借故公民无权查看法官证而拒绝开庭。既然不准倪文华代理应当提前通知,法官今天才宣布倪文华不能代理,是故意增加当事人的负担,折腾倪文华来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