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新疆维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全体被掠夺的土地承包人:两名维族农民为什么被察布查尔县检察院公捕?(图)



20141114 日,腾讯微博等媒体刊登察布查尔微讯,题目是:“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捕大会 ”。察布查尔微讯说:“20141114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在孙扎齐牛录乡中心校召开公捕大会,对库尔班江·买买提、亚森江·买买提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逮捕。公捕会上,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一案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布了公开逮捕决定。据悉,孙扎齐牛录乡村民库尔班江·买买提、亚森江·买买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分别于2014115日、11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已查明,2008年至201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库尔班江·买买提,亚森江·买买提,多次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此次公捕大会,依法严惩了以库尔班江·买买提为首的村霸黑恶势力,打掉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各族干部群众拥护。……”
  
看了这样的报道,人们不禁要问:库尔班江·买买提、亚森江·买买提涉嫌寻衅滋事的罪行既然发生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为什么要在201411月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库尔班江·买买提,亚森江·买买提,到底如何多次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秩序?这两人真成了村霸黑恶势力?即便可能涉嫌犯罪,触犯刑律,在未经法院审理判决前就如此公捕,宣布二人有罪,这符合法律程序和要求吗?即便涉嫌犯罪,进行这样的公捕,符合不符合现代法制、人权的要求?
    
据我们察布查尔县人所知,早在2012312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就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库尔班江·买买提、亚森江·买买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罚款2万元。其中库尔班江·买买提还因2011521日的一宗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6个月,对其判34是数罪并罚。库尔班江·买买提在2011年的故意伤害罪已经在2012年做出了判决,为什么又在两年多后重新提起,并作为公捕的依据?
   
库尔班江·买买提和亚森江·买买提都是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乡的维吾尔族农民 ,两人于2001年与孙扎齐牛录乡孙扎齐村委会签订了6176亩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30年。而察布查尔县委县政府在此后的“土地清查”中认为这样的承包非法,原因有说是土地属于国有,村委会无权发包;也有说是二人把非法承包的土地改变成责任田;还有说是二人私自更改了合同签订日期、伪造了与村委会等签订的合同,等等。对此,库尔班江·买买提和亚森江·买买提与其他数百个土地承包人一样,坚持认为我们承包土地是响应政府大开发的号召,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程序,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政府强行单方面废止承包合同的行径进行了坚决的抗争,这就惹恼了察县主要领导人。察布查尔县电视台多次在宣传中把一些可怕的罪名莫名其妙地扣在我们坚决维权的土地承包人头上。
  
指使亲属 越级上访、群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上访是公民的正当权利,我们承包的土地被非法掠夺,自然要上访,用不着谁指使。库尔班江·买买提、亚森江·买买提和我们土地承包人及其亲属都是逐级上访,问题不解决,上访的人会越来越多的,反复上访,这是必然的规律。如果说这样的上访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谁应该为这样的影响负责?
   
库尔班江·买买提和亚森江·买买提“与世界维吾尔人大会热比娅操控的自由亚洲电台等境外敌对媒体频繁联系,为境外敌对势力制造民族矛盾,抹黑党和政府形象。”我们不知道自由亚洲电台是谁操控的,只知道这个电台记者看到网上有关察县掠夺承包地的文章后,采访了我们几个土地承包人和县委书记王奕文、县长王春光。我们土地承包人据实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王奕文电话没人接听,王春光听说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承包地的事,挂断电话再不接听。记者没有采访亚森江·买买提,库尔班江·买买提与记者的问答如下:
   
被判缓刑的维族族农民库尔班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遭到当地政府打压。

“就是,就是,(判)三年,缓四年,现在就是因为上访被抓。”

记者:您现在缓刑四年对吗?

回答:嗯。

记者:听说把你们三十年承包地,强行废除,是这样吗?

回答:对,对。我们见面说吧,在电话里说不多。你有时间约在哪里,见面说吧。”
   
这样的回答违背事实吗?县上主要领导为什么不敢面对媒体说话呢?是谁“制造民族矛盾,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呢?如果不能接受境外敌对媒体采访,那为什么新疆电视台记者茹歌等一行到察布查尔采访没收承包地的问题,也被察县警察赶走呢?
   
这就是察布查尔当局公捕库尔班江·买买提、亚森江·买买提的真实原因。因为我们不能忍受合法承包的土地被掠夺,我们上访了,媒体上披露了,我们不该这么做吗?察布查尔县主要领导人滥用权力,有意隐瞒真相,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加在我们头上,把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行动硬往破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上扯,企图以国家打击“三股势力”之手打压我们,真实不择手段,歹毒至极!这是“体现法律的公正”吗?这能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吗?我们各族百姓有活头儿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全体被掠夺的土地承包人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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