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7日星期日

中国选举观察(2015)之十四——官民对立,村官选了22个月又遇“拦路虎”,党大还是法大?(图)(之三)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201556日下午,中共方亭街道办党委副书记朱洪万和中共北外居委会支部书记沈绪洪两人,在其召集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钟洪全等七人召开的会议上,代表中共基层组织宣布的多项决定,都是非法的。


比如,“领导小组前期制作未获指导小组审定的宣传资料全部交回社区党支部封存”和“领导小组要及时将已张贴公布的省民政厅2013173)号文件及小标语清除,只保留指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宣传内容”,就是非法。

在这次会议上,从朱洪万口中多次说出并行文的“党员选民”是一个新鲜词,不知习近平等中共官员接不接受。在台湾有“泛蓝选民”和“泛绿选民”的称呼。

525日,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的钟洪全等七人决定,向方亭街道办事处、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人大常委会各递交一份报告,告知换届选举将再次重启。



26日上午,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钟洪全和曾被公布为北外居委会主任候选人的廖彦桐等50多人,集体到方亭街道办,强烈要求尽快选举、依法选举。

分管北外居委会选举工作的中共方亭街道办党委副书记朱洪万,在其办公室不出面,也不开其办公室的门。钟洪全等50多人就在朱的办公室隔壁的会议室等。

后来,不知接到谁的通知的中共北外居委会支部书记沈绪洪,赶到方亭街道办会议室。沈绪洪讲了一番话,核心是选举要服从党的领导。担任过中共北外村支部书记的钟洪全接过沈绪洪的话,也讲了一番话。大意是党保障依法选举、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就服从;党领导非法选举、取代选举委员会的法定权力就坚决不服从;同时要求朱洪万露面。钟洪全话音未落,会议室内外过半百的上访人掌声经久不息。(待续)

附件1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三——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一)(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_29.htm   

附件2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四——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二)(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11/2013.html#more   

附件3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五——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三)(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11/2013_8.html#more   

附件4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六——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四)(  http://wqw2010.blogspot.sg/2013/11/blog-post_3499.html   

附件5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三十七——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指导的村(居)委会(试点)选举很荒唐(图)(之五)(  http://wqw2010.blogspot.sg/2013/12/2013_14.html#more   

附件6
中国选举观察(2013)之四十三——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民政局或许成为被告(图)(  http://wqw2010.blogspot.sg/2014/01/2013_28.html#more   

附件7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二——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涉嫌非法指导居委会选举成被告(图)(之一)(  http://wqw2010.blogspot.sg/2014/03/2014.html#more   

附件8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十九——中共执政以来罕见的选举纠纷案一审庭审结束(图)(一)(  http://wqw2010.blogspot.sg/2014/05/2014_5.html#more   

附件9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二十七——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涉嫌非法指导居委会选举成被告 (之二)(  http://wqw2010.blogspot.sg/2014/06/2014_10.html#more   

附件10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五十七——1949年来第一案:居民选举委员会诉民政局还未落幕(图)(二)(  http://wqw2010.blogspot.sg/2015/01/20141949.html#more   

附件11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五十八——官民对立,村官选了一年半又遇“拦路虎”,权大还是法大?(图)(之一)(  http://wqw2010.blogspot.sg/2015/01/2014_11.html#more   


附件12
中国选举观察(2015)之十三——官民对立,村官选了22个月又遇“拦路虎”,党大还是法大?(图)(之二)(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5/201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