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

中国选举观察(2015)之二十一——河北承德市银窝沟乡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公然抗法(之四)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

六、 不组织候选人和村民见面是非法的

28日前,石匣村村民选举委员会、银窝沟乡驻石匣村指导换届选举的邓海林等人,都没有依法组织和指导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王虎和李静、村委会委员候选人李浩信和李国军、村委会专职妇女委员候选人曹贵云和张志娟六人和村民见面。

312日前,石匣村村民选举委员会、银窝沟乡驻石匣村指导换届选举的邓海林等人,同样没有依法组织和指导另行选举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李静和于国文、村委会委员候选人李浩信和李国军、村委会专职妇女委员候选人曹贵云和张志娟六人和村民见面。

20119月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的《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在投票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向选民介绍履行职责设想,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中共银窝沟乡党委和中共石匣村支部领导的、银窝沟乡政府指导的和非法产生的石匣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的石匣村的换届选举,有法不依,公然抗法。

七、 非法产生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石匣村的选举日是28日。因选举无人当选也即缺额,该村的另行选举日定为312日。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调查,28日和312日,石匣村两次选举时,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都是非法产生的。

根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设投票站进行选举的,“应在选举日前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比如312日,石匣村设有五个投票站,各投票站投票结束并把票箱集中到村部后,这时,村选委会主任、中共村支部书记朱亚琴当场指定赵永、金祥和郭抚等人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显然,朱亚琴的做法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