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4日星期日

投诉:周至县退伍的城管执法队员依法要求劳动待遇


我们这48人都是2012年的退伍军人,大多在部队服役两年,最多的服役十年。我们于2014年被周至县政府安置在县城市管理局工作,成为城管执法队员。到20167月已经工作两年了,我们的工作待遇依然没有得到公正的解决:

1,从2014年开始工作起,单位持续6个月没有发一分钱,经过多次上访,才得到这6个月的生活补贴。随后单位根据每个人的兵龄时间,分别给每个人每月发1835元至2000元的生活补贴,又经过多次上访后,到20161月,才给每人每月增加了100元。我们到县城市管理局工作时,给我们公布的月工资是每人2643元至2974元,在这两年间,政府已经拖欠了我们超过100万元的工资。为养家糊口,我们不得不在业余时间找其它活路,每天下班后有的熬夜开出租车,有的去KTV做服务员,等等。

2,我们依旧没有编制。安置陕西省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应该接收我们为正式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3,连最基本的三金都没有。单位没有为我们办理医疗、住房、养老保险。尤其是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摊贩暴力抗法打伤队员多次,单位大部分情况下都选择和解。这不是我们与摊贩之间的个人仇怨,我们面临的工作环境就是这样,然而医疗没有保障,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使我们在工作中顾虑重重。

4,其它相关的福利待遇被剥夺。我们的取暖费、降温费、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等,单位从未给我们发过。

上述这些问题,我们曾多次向单位领导提出过,也多次向上级单位领导提出过,领导们都说“尽快解决”,或是找这样那样的理由搪塞推诿,甚至有的领导说:“只能怪你们进错了门。有关系你就换工作。”“单位允许职工休长假。不行了你就休长假嘛。”我们到周至县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信访局等上访过多次,还曾在网上发帖,反映我们面临的这些工作待遇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2016721日,我们冒着酷暑集体到西安,找到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向接待人员反映我们遇到的不公正待遇,要求周至县政府按规定给我们支付工资,并补偿拖欠我们的工资;把我们纳入正式的工作编制;给我们缴纳“三金”;按规定给我们发放取暖费、降温费、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等,并支付欠付的这些费款。

全体上访的退伍城管执法队员
201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