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

获刑三年的辽宁人权捍卫者姜力钧刑满释放(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515日星期五,本网获悉:获刑三年的辽宁人权捍卫者姜力钧刑满释放,昨天(515日)已经回到家中。

辽宁人权捍卫者姜力钧被控“寻衅滋事罪”2016129日遭当局判三年有期徒刑。姜立钧原被指控两项罪名,后改为一项涉嫌寻衅滋事罪,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姜力钧曾从看守所遭受残暴酷刑。后由其父亲发出的酷刑控告信称:“有个叫岳鹏的刑侦警察对姜力钧实施了残暴酷刑,对其殴打并用背铐猛勒,律师会见时还可见手腕上明显的伤疤。中间还数次把姜力钧头部按入水中,导致其呛水,有一次窒息休克,医生过来抢救。” (后附酷刑控告信链接)
附:姜力钧简介

姜力均(中国政府关注CPPC編號:001471966826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又名姜立军,笔名龚存龙,基督教信仰者,民主异议人士、全民和解与社会公正促进工作室负责人。

198810月,因主编《民声报》、组织中国青年救国会,被当局收容审查88天;

199511月,因同类政治因素再次被当局收容审查21天;

200211月,因与陕西的民主异议人士赵常青等人,要求当局重新评价八九民运、释放政治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复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人身自由等,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并获刑4年。

出狱后,继续关注和帮助各地访民等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

20143月,积极声援323日在黑龙江省建三江被关押和遭遇殴打的四律师事件;

2014516日,突然被沈阳警方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刑拘;

2014624日,被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后被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其在押期间备受残暴酷刑折磨。

2016129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

2017515日,刑满释放。

附本网发布的:姜立军(姜力钧)父亲姜海昶就儿子遭受残暴酷刑致习近平主席的控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