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

投诉:因十九大我们遭受警方的威胁、骚扰


我们都是1970年至1972年被征召到陕西安康的秦巴山区建设襄渝铁路的学生(通称学兵连),在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期间,由于当时许多错误政策和做法,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权益,给我们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损害。

2011825日起,我们坚持集体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请愿,要求政府对当年的错误政策和做法造成的危害予以纠正和补偿。六年多来,陕西省有关部门对我们每次上访大多数是只接访,不答复,不处理,除了对死亡者家属的抚恤、对伤残、病者的补助有些改善外,其它几项要求都毫无应答。政府还对我们的上访请愿行动进行威胁、镇压,有两名经常参加上访的人被拘留三十天。我们上访维权的代表李乃堂被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罪名是“非法集会”。
   
目前,我们每星期二都集体到陕西省政府请愿上访,十九大召开前的一个星期二,我们到陕西省政府上访后,有十几个人到李乃堂家看望,有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就到了李乃堂家,说有人举报我们非法集会,命令我们离开非法集会的场地。李乃堂说警察是法盲,连非法集会都不懂。一个姓杨的警察说:“怎么不懂?我是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硕士毕业。”李乃堂说:“什么叫非法集会?非法集会的地点是在露天场所,我们这是同学、工友到家里来看望我,怎么能构成非法集会呢?”警察答不上来,走了。
   
警察走了后,就有柏树林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叫李乃堂到派出所一趟,李乃堂拒绝警察的要求。警察就又打电话,还到李乃堂的住处来了一趟,说中共召开十九大,叫李乃堂不要搞非法集会,要求李乃堂“配合一下”,李乃堂对非法集会的指责予以驳斥。经常参加上访请愿的人在十九大召开前受到警察这样告诫的有八九人。
   
警察还到一位经常参加上访的人家里,要带走这位上访人,原因是这位上访人在微信中有“习包子”一词。这位上访人据理力争,警察就把这位上访人架着胳膊拖到车里,拉到派出所审问,在笔录上签了字才放了。

参加上访请愿的当年建造襄渝铁路的学生(学兵连)
20171024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当年建襄渝铁路的学生(学兵连)六年来坚持上访维权

1970619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时期陕西省的行政机构)发布51号文件,决定征召西安、宝鸡等一些城市的1969级、1970级的初中毕业生,到安康秦巴山区建造襄渝铁路(湖北襄樊至重庆的铁路)。从19708月到襄渝铁路工地参加建设的这两届学生共有26282人(其中女生5469人),编入铁道兵四个师序列,成立了141个学生连,直到铁路建设完工,1973年八九月分配工作,前后共两年八个月。在参加襄渝铁路建设这段期间,由于当时许多错误政策和做法,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权益,给我们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损害,从2011825日起,我们这些当年建设襄渝铁路的学生坚持集体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请愿,要求政府对当年的错误政策和做法造成的危害予以纠正和补偿,到20179月中旬,这样的上访请愿坚持了六年多了。

我们反映的当年修建襄渝铁路的问题主要有:

一,征召未成年人作劳工。当时我们绝大多数是十五六岁的中学生,未满18岁,施工没有现在这么多、这么先进的机械,许多活儿靠人工,我们什么重活、苦活、累活、危险活都干,在崇山峻岭中开便道、打风枪钻炮眼、爆破、挖墩基、支模板、浇混凝土、喷锚、架通风管、挖砂石、扛水泥等等,征召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到远离家庭父母的荒山野岭,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危险的体力劳动,是严重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政令、规章的;

二,劳动保护措施很差。我们打隧道,在山洞里充满风钻激起的粉尘和爆破产生的烟雾,连最基本的防尘口罩和工作服都没有,我们中心肺病、矽肺病、心脏病、风湿病的发病率,远远高于其他群体。两年八个月中,我们学生工因工伤、病死亡118人,伤残的更多,仅有伤残证明的就有448人,(如因公失去左臂的王武臣,到现在每月伤残抚恤金只有442元,退休金2380元。)实际患病带伤的有六七千人;当年两万六千二百多人,如今死亡的已有六七千人,这些死亡的人与我们年龄相同,到现在只有六十三四岁。

三,同工不同酬,克扣工资及各种津贴。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工资标准,陕西省政府制定的民工筑路工工资每月48元,我们学生工的工种、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与民工筑路工大体相同,工资也应相同。但连队只给我们学生每月28元,扣除15元伙食费,每人每月只发13元。至于国家规定的超额奖、节约奖、质量奖、安全奖、加班加点津贴、夜班津贴、有害危险繁重工种津贴、节假日值班津贴等,一分钱都未给过。我们经常连饭都吃不饱。

四,超时劳动,近三年没有探亲假。我们经常每天工作达十几个小时,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8小时,还经常搞突击、会战。按国家规定,像我们这样远离父母而又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回家与父母团聚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每次两至三个星期。而我们修铁路28个月,没有享受过一次、一天探亲假;

五,错误地计算工龄。我们两届中学生,是先后两批在19708月、19713月到襄渝铁路工地干活的,完工后,19734月至7月逐批分配到新的工作单位。但是陕西省革委会在1973年规定,我们的工龄从19721215日起算。这样,我们两届学生的工龄分别被少算了24个月和18个月。经过我们反映这样计算不符合事实,直到1983418日,陕西省政府才发文,将少算的工龄补上,但在这少算工龄的十年间,我们在单位的调资、分房、培训等许多福利待遇方面都受到不利影响。

六,由于当年在襄渝铁路工地这样的工作,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体力严重透支,身心受到严重的损害,之后分配到新的工作单位,大多数企业单位改制、破产,我们现在的境况很差,收入很低,有些靠几百元的低保勉强维生,特别是医疗待遇差,我们这个群体的患病率、死亡率比社会平均值高。

我们在2012年起相继到了退休的年龄,从20118月起,我们集体向陕西省政府等单位反映我们的问题和要求,实名签字要求补偿我们所受的损失、改善我们境况的有一万多人。我们还将我们面临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寄发给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单位,并到北京上访过。经过我们多年的上访、请愿,陕西省政府把我们诉求的问题责成陕西省国资委牵头处理。省国资委的官员对我们每次上访大多数是只接访,不答复,不处理,除了对死亡者家属的抚恤、对伤残、病者的补助有些改善外,其它几项要求都毫无应答,对因公伤残、病者,至今还有没处理的。政府还对我们的上访请愿行动进行威胁、镇压,有两名经常参加上访的人被拘留三十天。我们上访维权的代表李乃堂2014228日遭碑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说是“涉嫌非法集会”,后被批准逮捕,20151110日,被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罪名是“非法集会”。李乃堂在判决后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西安中院曾经开庭审理过一次,上诉至今已经过了20个月了,没有作出判决。

目前,我们每星期二都集体到陕西省政府请愿上访,寒暑风雪无阻。我们的要求主要是:

1,补偿当年因同工不同酬而少付的工资。这笔亏欠的工资算上利息和货币贬值的因素,到现在约为每人8万多元;
2,补偿因错误地计算工龄而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3,提高对死亡人员家属、伤残人员的抚恤标准;
4,在医疗保健方面对我们实行政策倾斜,提高对我们的医疗保障标准。
在上访请愿中我们还提出对维权代表李乃堂的声援,要求西安中院尽快对李乃堂的上诉依法作出判决,推倒强加给李乃堂的非法判决,赔偿李乃堂遭受的一切损害,保障李乃堂的合法权利,保障全体上访请愿者的一切合法权利。
        
全体上访请愿的当年建造襄渝铁路的学生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