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四川雅安陈明燕“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二审于2017年11月8日在雅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111日,本网获悉:四川雅安维权人士陈明燕“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将于2017118日在雅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届时知名律师常伯阳、郭海波将出庭为陈明燕作无罪辩护。

此前一审雨城区法院以陈明燕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宣判后陈明燕不服判决,上诉至雅安中院。陈明燕是因2015年间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全民起诉江泽民的图片而获罪的。

陈明燕:四川雅安访民。2014626日,雅安市雨城区政府和草坝镇镇政府把陈明燕全家修建于草坝镇水津村二组的1000多平米灾后重建房子强拆了,陈明燕一直要求政府按拆迁赔偿标准进行安置,但政府一直不解决。

20151221日,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以陈明燕曾经在微信圈中发布带有江泽民、法轮功的图片,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陈明燕,2016125日对其实施逮捕,5月被退侦。同年112日雨城区分局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将其监视居住。

2017516日,陈明燕因陪同河南律师常伯阳前去汉源县检察院阅卷(天网义工姜成芬案),被汉源县特警大队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由带走,后遭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再次羁押于雅安看守所。第二天陈明燕家属收到了雨城区法院批准逮捕的通知书,201761日遭到重判4年。 刑期至20204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