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

鄂尔多斯杭锦旗 巴音其木格女士因冤判而上访被劳教致残的控告信


内蒙古信访局:
内蒙古纪检委:

你好!

我叫巴音其木格,今年58岁,是鄂尔多斯杭锦旗锡尼镇前阿日斯愣图信用社信贷员。2004年我被杭锦旗法院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刑三年缓行四年,我不服气,随即诉诸法律打官司最终败诉。上诉无望我又开始上访,结果我又因上访而被当地警方劳教一年,并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患上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炎,获释后我拄上了双拐。现在,我贫病交加,每月仅300元低保,连吃药的钱都不够。故再次来呼(即呼和浩特市的简称)上访告状,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关注我的悲惨命运,为我主持公道!

我被判“挪用资金罪”主要是因得罪了顶头上司,即信用社主任祁建荣。我明明是贷款41260元钱,而祁建荣却诬陷我说是挪用公款41260元钱,并把我送进了监狱。其实他本人才是真正的罪犯!早在1999年,祁建荣就曾给锦正旗粮油公司贷款270多万元,长期连本带利都没收回。

2014318日,祁建荣因假借冒名贷款和经济问题,被杭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审查,但同年9月份又被取保候审。后来又听说他因经济问题被开除公职,并被判刑监外执行。鉴此,我殷切希望上级部门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重新审视对我的不公判决!

我因被冤判而上诉,上诉不行进而上访。因上访又被劳教,因劳教而又致残。2012312日我第一次进京上访被抓,关进杭锦旗看守所拘留了6天。看守所暖气不热,囚室很冷没有被褥,在水泥地上裸脚站立受凉后,引发心脏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双脚疼痛关节肿胀。获释后,因我积极治疗,按时吃药,所以还可以自行走路。2012726日我第二次进京上访,又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被异地关押在伊金霍洛看守所,不久我竟被判劳教1年。被囚期间,因停药及压力,导致我渐渐不能行走,病情加重。后来虽于2013年春被保外就医,且经过多方治疗,但至今仍然尚未全愈,现在只能靠拄双拐、坐轮椅度日!

我的诉求如下:

一、恳请上级部门重新审理对我“挪用资金”的冤案,并对迫害我的直接责任人祁建荣绳之以法!及赔偿精神和经济损失!

二、 恳请政府纠正 因我上访而被劳教的冤案!及被劳教致残的恶果!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此致

鄂尔多斯杭锦旗阿日斯愣图前信用社员工:
巴音其木格(13150865387 
2018111